公共法律服務領域
烏魯木齊市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 |||||||||||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
一級事項 | 二 級 事 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
1 | 律師 | 律師事務所設立和律師執業初審 | 行政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2 | 律師 | 基對律師事務所違背規定接受委托、收取費用;違背法定程序辦理變更名稱、負責人、章程、合伙協議、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項;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以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違背規定接受有利益沖突的案件;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對本所律師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處罰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變更、注銷許可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3 | 律師 | 對律師同時在兩個以上律師事務所執業;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或者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4 | 對律師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泄露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5 | 對律師干擾案件審理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6 | 對律師泄露國家秘密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7 | 律師 | 對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人員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8 | 律師 | 對律師協會章程和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結果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9 | 律師 | 對尚未從事法律職業的證書持有人的年度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10 | 律師 | 對律師事務所注銷申請的審核轉報 | 其他行政權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11 | 公證 | 對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以詆毀其他公證機構、公證員或者支付傭金等不正當手段爭攬公證業務;違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公證費;同時在二個以上公證機構執業;從事有報酬的其他職業;為本人及近親屬辦理公證或者辦理與本人及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公證的處罰 | 行政處罰類型 | 《公證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1個工作日內公開 | 市司法局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12 | 公證 | 對公證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年度考核 | 其他行政權力 | 《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1個工作日內公開 | 市司法局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13 | 律師 | 對已經從事法律職業的證書持有人的變更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廳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14 | 基層法律服務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變更、注銷許可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基層法律服務所、變更、注銷許可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在日常執業活動中違法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在內部管理中違法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從業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表彰 | 1.評選表彰通知;2.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3.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4.表彰決定 | 烏魯木齊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15 | 人民調解員 | 人民調解員因從事工作致傷殘,犧牲的救助,撫恤 | 人民調解員因從事工作致傷殘,犧牲的救助,撫恤的相關證明 | 《人民調解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對有突出貢獻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2.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3.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4.表彰決定 | 《人民調解法》 | 自制作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16 | 法律援助服務 | 對公民法律援助申請的審批 | 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向當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法律援助條例>辦法》、國務院印發《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 | 發生變化時即時更新 | 法律援助機構 | ■政府網站 ■窗口公示欄 |
√ | √ | ||
17 | 法律知識普及服務 | 法律法規資訊;普法動態資訊息等 |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關于轉發《烏魯木齊市委宣傳部、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司法局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烏黨發43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兩微一端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 |
√ | √ | |||
18 | 法律查詢服務 | 鑒定機構、人員信息查詢服務 | 轄區內的鑒定機構和人員有關基本信息、從業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司法行政部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其他法律服務網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12348新疆法律服務網。 |
√ | √ | ||